他不该问炘乐“会不会”,而该问自己,敢不敢?
野火听见她的回答,牵扬嘴角,笑了笑,满足合眸,身体像燃烧殆尽的炭,化为灰白粉末,风轻扬,吹散得无影无踪。
野火,炘乐,封释,三人的恩怨情仇,伴随这一阵清风,归于虚无,徒留叹息。
怀财一心只记挂鎏金伤势,其余的,着实无法上心。
况且,她与鎏金,从来不在那场纠葛之中。
“走吧。”怀财朝绝色青年道。
大概真的是太不严重的伤势,鎏金被送到梅无尽府上迄今,大夫都还没空搭理他,将伤患晾在一旁床上,怀财急到看不过去,数次跑来打断梅无尽与绝色青年的交谈。
“你先把他治好,要闲话家常就随便你了!快一点!”怀财拉着人过来,不管这一拉,招惹多少霉运上身,她对霉神可是没有半点抵御能力,儿时在梅无尽身边养血肉,那阵子,她大概把凡人一辈子的霉运全历光光了,惨况不忍回顾,斑斑血泪史。
“那么一丁点小伤,延误个把时辰也无碍。”梅无尽仍沉得在乍见绝色青年的震惊中,其余闲杂事,不过尔尔。
“先治人吧,我看小姑娘急坏了。”最后还是绝色青年开口,才让梅无尽甘愿挪抬尊手,把鎏金被打断的背脊骨,一段一段接回去,过程还相当潦草敷衍、粗率残暴,一副恨不能快快了事的样子。
怀财又不满了,看了心疼,动手制止大夫粗暴的疗程,最后更直接夺走梅无尽手中布帛,自行替鎏金缚缠伤势,中途不断碎念其人的医德瑕疵。
梅无尽乐得轻松,折返回桌边落坐,与绝色青年喝茶、话当年。
一改方才漫不经心的神情,面对绝色青年,梅无尽面庞明显充满敬意,连惯常的慵懒笑意也不见,变得认真,活似课堂学生遇见老师那般,实属罕见。
“尊神既然离开那处,应该不打算回去了吧?”梅无尽问。
绝色青年对于杯中所盛的茶水,颇感新奇,瞧了瞧,举杯微晃,抿了一口,细细品味,又饮一口,才回道:“……我只是过来取钗,拿到之后,回去也无妨。”
梅无尽闻言皱眉,道:“放眼天界,已无人能再囚禁尊神,您何苦——”
“那儿安静,无人干扰,前几百年觉得孤单,后来倒也习惯了,如今的外界,我全然陌生,往日战友几乎羽化殆尽,我寻不到留下的理由,再说,我若留下,怕仙界又要翻腾许久了。”
“当年囚禁您的理由,您如何甘心?”梅无尽很替他抱不平,然当时自己力量微薄,什么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
“无所谓甘不甘心,他们畏惧我,希望我永世不出虚境,情有可原。这茶……真好喝。”绝色青年作了品评,挑动眉峰的神色,竟有些单纯。
“尊神——”明明在讨论正事,还有心情管茶?
绝色青年见梅无尽恼怒,微微一笑,口吻很似长辈教导晚辈,充满坚定且耐心:“无尽,我对自己的宿命毫无怨言,天造神只自有理由,如同你是霉神,夭厉是瘟神,皆是天赋重责,我亦然。只是,我职责已了,天地间,再不需要我,我本该在一切结束后羽化,回归虚无,我也不明白为何我依在,这非我所愿。”
“您怎能毫无怨言?!天地未开之初,魔族吃神族像在进补一样,那时若不是您,神族早已灭绝,神们却在您平定所有战役后,将您囚禁虚境,完全抹杀您的付出和功迹——”
绝色青年摇首,一泓长发光泽荡漾,轻笑道:
“我没有功迹,那是我该做的本分,我的出世,就是为了杀戮,如今这般难得的平和,杀神自当无用。”即无用,被弃之,又何必追问原由呢?
鎏金被怀财包扎之余,耳朵听着两人对话,虽早已猜测过青年身分,然而言谈间获得证实,他仍不免惊讶。
远古之际,天地浑沌,最蛮荒的战场,最困难的生存,神族曾沦为势弱之辈,处处受尽欺凌猎杀。
老一辈神族提及,总免不了几声唏嘘,叹当时熬过来的神只,个个风里来浪里去,全是吃过苦头的,哪似新辈神族,未曾见识往昔壮烈,都是绣花枕头,软绵绵。
犹记彼时,为抢生存之地、为争脸负输赢、为残酷玩乐、为噬神增进功力,魔族争相猎神,越发疯狂……
长辈口中的那一日,漫天浓云,如一匹铺天盖地的巨大黑幕,遮蔽微弱天光,闷雷电烁穿梭交杂,下方神族鲜血蜿蜒成川,魔族群聚,啃咬着手臂,吸食着骨髓,正不亦乐乎。
一名无名神只,在暗阒浓云间降下,仿佛天落星子,光辉逼人。
当时,他还不该被称之“神只”,他面庞似神族清俊,一尘不染,背后一半的乌翅又宛似妖魔,谁都无法肯定他隶属何方,然他手持利剑,沉默间,屠尽在场魔族,乌墨色的魔血,与神血相融为一,血川源源不绝……
他只杀妖魔,不曾伤及神族,神族自然视他为同类,即便他来历不明,在神们急欲需要战友及强大援兵之际,谁还有心顾及其他。
神们依附于他羽翼之下,寻求他保护,神们敬称他一声尊神,私下则喊他“杀神”,奉他为尊,直至天地劈开,神族归天,这位杀神却从此失去音讯。
原来,他竟是被自己守护的神族所弃,成为禁忌之名,囚禁于谁也无法抵达之境。
原来,教魔族闻之色变的“杀神”,竟是如此美丽温雅的绝色青年,生有一副任谁见之,都忍不住把他推到战事后方,叫他赶快先逃,这儿我顶着先的无害面容。
绝色青年眸光悠远,遥望窗外景致,目中空无一物,仿佛风再柔软、花再芬芳、天再湛蓝,全与他无关,淡淡补上一句:
“这里,没有我存在的理由。”语气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没有惋惜,没有感叹,没有不平,像在说着一件理所当然之事。
“存在需要什么理由?别人说你能活,你才活吗?你自己呢?想不想活、想怎么活,是你自己决定的吧?连存在也要问理由,那吃饱要不要理由?喝水要不要理由?欸欸,干么掐我手臂,很痛耶,我说两句不行呴?!”此番高谈阔论,当然来自于口不择言又没弄清始末的怀财,她正被鎏金捏手,要她闭嘴。
她神族资历太浅,连杀神名号都没听过,又岂会知道眼前这名男子,曾教魔族闻风丧胆,冷剑一出,取命千百,脚踩鲜血而面不改色,若要摘下她脑袋,比从桌上取杯茶更容易万倍。
初生之犊不畏虎,虎前嚣张继续训,怀财什么没有,一颗蠢胆很肥大:“之前为别人忙活,既然对方不需要你了,正好,你乐得爽快轻松,真真正正地,想想你要怎么好好过生活,不为谁,只为你自己。”
她说得畅快淋漓,鎏金听得心惊胆战,生怕她误触逆鳞,随口一句惹怒杀神,他决计无法由杀神手中保她无虞,于是不顾自身伤势,硬要由床上起身,挡在她面前。
绝色青年倒未露半点不悦,悠然撩袖,伸出手来。
纤长如玉的手,完美无瑕,不染一丝血腥嗜杀,难以想像其握剑时的冷冽狠厉。
“孩子,能把木钗还我吗?”他对鎏金道。
鎏金手一翻,木钗安躺掌心,递了上前。
绝色青年取过钗,上头垂缀的粉色蔷薇,真花般艳美,冰穗下,粉珠微微摇电,晃荡着谁笑靥似的弧线,他一时回想不起,却瞧得出神,良久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