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不赢我。”打不赢她的人,没资格让她尊重。
“绣绣,你这样会没朋友的。”
“朋友?”那是什么?能吃吗?
“……”
经此事件后,顾庸之深感知识的不足,苏绣因应他的需求,又拎回了一本《您不可不识的三千六百种精怪》。
而后,毕方真的常常来他们家蹭食,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客气。
于是顾庸之找了一天,就去报名烘焙班了。
原因有二,一是他真的太闲了,放弃找工作后,总要找些别的生活目标;另一个就是他家又来了一个超级甜食控,在发现家里的伙食费节节升高后,他痛定思痛,决定去学做甜点,自己做省钱卫生,给宠物吃也比较安心。
刚开始,他从简单的新手入门先尝试,大概他也有当甜点师傅的天分吧,基本上成品都满成功的,昨天他就做了一罐子的焦糖牛奶糖,给苏绣平日当零食吃着玩,还找了七彩鲜艳的糖果纸包好,放在玻璃罐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很引人食欲。
隔天刚好毕方来找她玩。
经顾庸之一番劝说——好孩子要彼此相亲相爱,分享玩具,不可以打架——她现在对毕方的态度有好一点了,食物也会分他吃。
看到两个孩子坐在二楼的阳台围墙上,分着吃牛奶糖,他一脸欣慰,安心地下楼忙自己的事。
苏绣打开糖果纸,抛了颗牛奶糖入口,心情愉悦。
“难怪你现在都不回昆仑了。”毕方一脸羡慕地看着她。
她主人对她真好,给她买衣服,还每天做好吃的东西给她吃,换了是他,也想天天赖在这个主人身边。
苏绣威胁地瞪他,一脸防备。“他是我的!”
“知道啦!”毕方低哝。“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这种主人……”一个会对他好,心思纯粹而无所求,做出的食物就跟他的心一样干净,吃起来好香。
苏绣看着他失落的神情,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便将手中的玻璃罐朝他递了递。
那时的顾庸之,正在厨房烤饼干。一时间,窜起冲天火光——不过不是从厨房,而是从院子里!
他大惊,冲出去查看。毕方吃了牛奶糖心情大好,一开心就不受控地变回原形,在院子里飞舞绕圈圈。
“啊——毕方你这傻鸟,不要胡乱烧东西!”他惨叫,但是来不及,火球已经从鸟嘴里喷出,把门轰了个大洞。
苏绣一跃而下,伸掌往鸟头巴下去,这才把毕方拍回人形,愣坐在院子中央,嘴巴吐出一缕袅袅残烟。
“又烧啦?”隔壁邻居探头看了看,见怪不怪。
“今天这个洞比较大啊。”对面邻居围观完,发表结论。
“顾庸之你这个烂房客,又在烧我房子!”房东孙旖旎愤怒吼叫,发誓他再烧一次,绝对要把他赶出去睡马路!
顾庸之:“……”你告诉我,我能说什么?
第六章 执念(2)
日子就在这么惊险刺激的节奏下,粗茶淡饭地过去了——因为要赔修房子的钱,伙食差了些。为此,苏绣还不爽跟毕方打了一架,那是顾庸之有一次发现毕方羽毛秃了一大块,才知是被他族姊下的狠手。
不过也因为这样,毕方克制了许多,烧房子次数也大幅降低。
一个春雨绵绵的午后,顾庸之在厨房做水果软糖给宠物当零食,做到一半材料不够,走出来见苏绣窝在沙发里贪眠,便自己撑了伞去大卖场。
买完砂糖,走出大卖场,前面那个女人拿了伞架上的伞撑起,急匆匆走入雨中。
“欸——”那是我的伞。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伞被劫走,他张了张口,最后还是将话咽回。
罢了,反正雨不大,就跑快一点吧。
他将砂糖拢进外套里,一口气奔入雨幕。
女人站在路口等红绿灯,与他同路,他于是忍不住又多看了女人一眼。
他见过她,就住在邻巷一栋五层楼的老公寓,偶尔在路上遇到过几次,不熟,就点个头,完全没有交情的那种。
不过他知道,女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小学二年级,一个今年刚要上国中,丈夫因为不学无术,背债跑路,丢下她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小孩。
号志灯转绿,女人疾步过街,很快地转进小巷,消失了身影。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才收回目光。
他记得,他也是在这样的天气,下着绵绵雨丝的夜晚,遇到苏绣。
好快,也将近一年了。
才这么想着,那人的身影便撞入眼帘,打着伞,徐徐走来,将他纳入伞下。
“去哪里?”
“买砂糖,给你做好吃的。”他拉下外套拉链,把那包砂糖拿出来给她。
“嗯。”
他执过伞,牵起她的手。“走吧,回家。”
那个时候,只是想有个伴而已,现在,光想到要是离了她,还真舍不下了。
又过几天,他从外面回来,下了公车站牌,走在回家的路上,肩侧让人撞了一下,女人越过他,疾步前行。
也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点,每次见到她,都是步履匆匆。
基于莫名的原因,他开口叫住她。“小姐!”
女人停步,回眸看他。
“你东西掉了。”弯身捡起掉在地上的番茄,递还她。
“谢谢。”
“你每天都这么行色匆匆,是要赶着做什么事吗?”
“我急着回家给孩子做饭。”女人拧眉,显然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不过知道他是住在附近的邻居,倒也没太大的防心,随口又抱怨几句。“公司事情太多,每次都拖迟回家的时间,孩子还小,老这么饿着肚子也不是办法。”
“是吗?”
女人没再跟他多聊,转身进巷。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把邻居女子的事跟苏绣提了,感慨地说:“人撑着这一口气,到底是为什么?”
苏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顺口答道:“执念吧。”
是啊,执念。
心里有牵挂的事、未完的心愿,甚至是到不了的未来,都会成为执念,再把自己困在这个执念中,不得超脱。
看开,这两个字何其简单,但真要做起来,又是何其困难。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办法回家做好吃的东西给你吃,我应该也会放心不下吧。”他家这只小宠物,真的很不会过生活,他都不知道他还没来以前,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连食物的味道是什么都不知道。
想来,就有些胸口泛酸,心疼得不得了。
隔天,他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等着邻巷的女人。
女人先在超市买了菜,急急忙忙赶回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他拦了下来。
“今天是第七天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女人越过他,正欲起步,顾庸之抓住手腕不让她走,她不高兴地道:“我还要回家做饭,没有空跟你聊天!”
“你已经死了。”他平静地说。总要有人,来告诉她这句话。
人,在最初亡故时,因神魂未聚,鬼差只能拘走两魂六魄,留下的一魂一魄徘徊人间,流连于生前最挂心的人、事、物上,这便是执念。
那时的他们,甚至不会知道自己已然身故,还重复做着与生前一模一样的事情。
直到第七天,大部分鬼魂会慢慢觉醒过来,然后回到亲人身边,与他们道别。
这就是头七的意义。
但也有些执念较深的,陷在自己织的网里,始终醒悟不过来,直到有人告诉他们。
“今天,是你的头七。”
“你胡说八道什么!”女人发怒了,莫名地又气又急,开始使劲挣扎,顾庸之一个闪神,让她挣脱。女人一迈开步伐,前方车辆朝她迎面疾驶而来,她瞳孔放大,下意识抱头,惊恐地尖叫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