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之中那支离破碎的疼痛并没有到来,那辆车像没看到她似的,穿过她的身体,呼啸而去。
女人停止尖叫,站在原地,一脸茫然地望向他;他手伸在半空中,呆怔着,久久、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慢慢沉淀下来,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记忆像回放的电影,在脑海里重映。
就在七天前,这个路口,赶着回家做饭时,被酒驾的司机撞上,当场死亡。
可是她还记得,记得她要赶着回家给孩子做饭。
好半晌,女人幽幽地开口——
“我放不下的是我的孩子。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送走了那女人的灵魂,顾庸之缓缓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辆疾驶而来的汽车,不只是撞上她,同时也穿过了他的身体。
一直到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跟那个女人一样,也是鬼。他也死了,只是没有人告诉他。
可是,是什么时候呢?他为什么想不起来?
记忆慢慢回溯,一年来所发生的一切,都在脑海重演,画面特别清晰,一景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一路回溯到与苏绣相遇的那一天,邻桌男人发酒疯,砸了酒瓶朝他捅过来——
他本能地捂向肚腹。
那里,被捅出一个洞,流了很多血,仿佛还能感觉到当时的疼痛。他被丢在暗巷中,一点一滴把血流光,弥留之际,他用最后的一口气,看向黑暗天际中忽明忽暗的黯淡星光,觉得天好黑,夜好冷,谁来陪陪他——
他的执念,是有人相陪,就像天空中,那颗固执不肯灭掉的微弱星光。
而后,她来了。
于是他的魂魄,便跟着她回去,去享受那生前不曾感受过的温暖与快乐。
原来,是这样。
顾庸之醒悟过来,单手捂住双眼,感觉掌心一阵湿热。
他早就死了,他只是一道孤魂野鬼,因为贪恋着现有的美好,假装自己还是人,假装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执迷了一年不愿醒来。
难怪苏绣会给他喝无明水,那是鬼魂喝来涤去尘世苦痛的;难怪他找不到工作;难怪他总觉这红尘俗世的一切于他,愈来愈遥远,好似再也不属于他……
他蹲下身,用力喘上一口气。
感觉……好难受。
一直以来,努力想要抓住点什么,最后却发现,掌心早就空空如也,他已经没有努力的本钱了。
一瞬间,茫然得找不到方向。
“——你蹲在这里干么?”
第七章 峰回路转(1)
孙旖旎刚好经过路口,停下来关怀一下街头游民。
他幽幽地看了她一眼,突然间起肖,憋屈地“啊啊啊”大叫三声发泄满腔抑郁,接下来就蔫了。
住巷子头的55号双胞胎探出头观望,问:“怎么了怎么了?谁被抢劫?”
孙旖旎耸耸肩:“谁知道他是卡到什么脏东西。”
顾庸之忿忿然开口:“如果你一直以来,积极进取、乐观向上,一心努力工作、赚钱养宠物,每天都认认真真过生活,简直正面励志得可以票选十大模范青年,然后有一天,突然神来一笔,发现自己早就死透了,你有什么感想?”难道不会想讦谯一下这个把残忍当幽默的老天爷吗?
“喔。”孙旖旎挖挖耳屎。“啊然后咧?”
“……算了,你根本就不懂我的感受。”就知道不该跟这没心没肺的女人对话,根本对牛弹琴。
他干脆面向墙壁,直接用背来表达无言的抗议。
“哇,这句我知道喔!是叛逆青少年跟父母顶嘴语录票选第一名!”
他不吭声,继续面墙耍颓废。
……别理我,就让我当一朵忧郁的蘑菇。
“你到底在叛逆什么啊?当人很好吗?活着的时候,七绝命惨得连狗都瞧不起你。”完全不懂他在忧郁哪门子路线。
“至少比当孤魂野鬼好。”哪天被送上黄泉路,他家绣绣怎么办?谁来给她煮饭?谁来给她做好吃的甜点?她下一个主人不知道会不会对她好……
其实说来说去,说穿了是他自己舍不得,不想把他可爱的宠物拱手让给别人。
“……谁是鬼?”孙旖旎呆了呆。
难道,他自己不知道?!
“噗——哈哈哈哈哈——”她这下可乐了,抱着肚子笑到差点在地上滚,这世上居然有这种不知道自己死了、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的糊涂鬼!
笑够了,终于打起精神,揩揩眼角的泪花说正事。
“你不是人。”因为话中有语病,赶紧补上一句:“也不是鬼。”文分三段。“是神。”
“谢谢,这老哏了。”
“我是说真的!一开始,我也不知道你是什么鬼东西,九姑娘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我也很疑惑,她为什么会选中一只鬼,你那个时候,确实是一缕刚脱离肉体的人类死魂,弱得任何脏东西都能一口把你吞了,所以那时的她夜不能寐,必须时时刻刻守护你。
“可是后来,属于鬼魂的阴气逐渐淡去,至清之气日盛,这现象让我很疑惑,所以我去查了功德簿,发现自数千年前,你便发愿散尽福禄,以自身福泽挽救受难生灵,整整二十世。”二十世以来,所救生灵不计其数,这是顶天的大功德,发愿之初,便已有了无私的神之心,如今功德圆满,便正式从六道轮回中除名,入了仙籍。
“不然你以为这一年你爽爽过,鬼差都不来拘你?真以为鬼画符有这么值钱啊?”一切都因为他是神,凡间修道者肉体凡胎所绘符箓,尚且有其功效,更遑论是神。
一名神只亲手所绘的符箓,那当然是披天盖地的灵!
她那时候还在想,他的“神识”什么时候才会觉醒,没想到,居然拖了整整一年。
顾庸之张了张口,只能发出类似鸭子的“啊啊”声,震惊到失去语言能力。
原来他之所以开始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异世界生物,不是朝夕相处染了仙禽的灵气,而是自身属于神的能力在觉醒。
“哇,我们绮情街有神了耶。”双胞胎惊叹,赶紧打电话八卦一下邻居。
有人、有妖、有鬼、有禽、有兽,现在还有神耶——
邻居们闻讯,纷纷探头围观奇珍异兽。“原来神长这样啊……”
顾庸之:“……”我不想被围观,谢谢。
“绣绣……知道吗?”他艰难地吐声。
“一开始不知道吧,不过这种聚天地至清之灵气而生的祥瑞灵禽,七窍比所有生物都要来得灵敏,它们有近善远恶,趋吉避凶的本能,所以虽然我们当时都不知道你是什么鬼,可她的本能就是选了你。”
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后来想想不对劲。
历年以来,凤凰择主都是有其规律性的,它们通常只为神之坐骑,倘若出现在人间,也必是人间至尊,古往今来无一例外。
“你自己难道都没有想过,你一介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养得起凤凰?”神兽、仙禽,看字面就懂,神养的兽,仙豢的禽。
事实证明,仙禽的本能还是很靠谱的,随随便便闭眼盲点,就从茫茫人海中,挑出了个连自己都不知道是神的神。
“我不敢想。”顾庸之羞愧地承认。一直以来都衰惯了,遇到苏绣这件事,一直让他有置身在云端般的不真实感,一旦深入去思考,就会觉得自己只是在作一个“绮情街奇遇记”的梦境,醒来发现自己还在那个暗巷中淋着雨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