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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失败过?”这是她一直怀疑的问题。

  她认为他以前一定在某方面受过打击,受过挫折,否则不会把自己保护得水泄不通、刀枪不入。

  “可要看看我的履历表?”他笑。

  每次讲到他自己,他就很巧妙的避过。她更怀疑了。

  “我不喜欢看表面的东西,这并不代表什?。”

  “你能看到多少人的内心,或深入的东西?”他问。

  “我从不贪心,也没试图看过,因为从来没有人引起我的好奇。”她很骄傲。“但是——”

  “但是什??”他目光炯炯。

  “不要再对我挑战,”她扬一扬头,笑。“否则我不会客气,真的。”

  “挑战?!”他似乎是意外。“我?”

  “表面上你没有,但我能感觉。”她说得肯定。“相信我,我是个不甘示弱的女人。”

  他只是深深的望住她,那眼光——仿佛在说:你是吗?真是挑战?

  子樵回美国开会,方家仿佛冷清了不少。感觉最强烈的是思曼。

  中午没有他来约午餐,下班时没有便车可坐,虽然这些都是小事,但她心——若有所失。

  或者不能说这四个字,若有所失说得太重些,至少她心底是挂他的。她失去一个谈话的对象。

  才不过三天,她已觉得好久,好久。晚上,她忍不住走进思奕的卧室。

  思奕躺在地毯上听唱片,奇怪的中国音乐,不知是哪一个省份的民谣或戏曲。

  “会不会打扰你?”她笑着问。

  “大脑正便秘,听了这?久的甘肃民谣,脑子里居然什?都没有。”他还是懒洋洋的躺着。

  “江郎才尽。”

  “我才三十岁,小姐,”他瞪她一眼。“别咒我。”

  “其实灵感不能在家里找到,你太少接触世界了。”

  “谁说?创作最重自我风格。”

  “多接触人群并不损你风格,只会使你胸怀更阔,眼光更广。”她说。

  “我并没有闭关自守,”他没好气的。“我看很多书,很多参考资料。而且下个月我会去美国三个月。”

  “做什??要三个月这?久。”

  “子樵让我去念一个课程,公司付钱。”他说。

  “他假公济私?”她笑。

  “狗眼看人低。我潜力深厚。”他挥挥手。“思曼,今天怎?视我如敌人?”

  “子樵也回去三个月?”她装作很自然。

  “想念他了唷!是不是?”他坐了起来。“我的灵感真是很灵的。”

  “你在胡说什??”她皱眉,掩饰的说。

  “我早知道你会喜欢子樵这种人,你们俩在某方面上十分相象。”思奕颇为自得。“我没看错。”

  “三分颜色上大红。”她故意瞪他一眼。“我以为你们兄弟两人轮流浪费公司钱,轮流上课。”

  “子樵需要吗?他已是美国第一流人才。”他叫。“喂!上回你俩单独出海,结果进展如何?”

  “不知道哦!他坐舱顶,我坐舱里,我们没怎?见到面。”她说。

  “有——你们这种怪人。”他喃喃说:“上次子据说他在小艇上睡觉,差点没被你吓死。”

  “他居然——这样说?”她几乎跳起来。想着子樵那种茫然望天的情形,又忍不住笑。“他才吓我一跳,直挺挺的躺在那儿,象——象摊尸。”

  “方思曼也讲这‘难听’的话?”他笑。

  “还有更精采的,要不要听?”她也笑。

  “不和你罗嗦了,冲凉上床了。”他跳起来,并顺手关了那古古怪怪的音乐。

  她只好退出去。仍然不知道子樵的归期。

  “思曼,”思奕叫住她,故作神秘的。“子樵后天晚上回来,要不要去接机?”

  思曼不理他,径自回卧室。

  子樵后天晚上回来,她松一口气——但——为什?松一口气?

  为什?释然?她自己莫名其妙。

  但子樵回来——无论如何是很好的事。

  打开一本书,她甚至轻松的哼起歌来。

  或者思奕说得对,她和子樵在某方面十分相似,至少他们谈得来,能交通。

  这年头要交一个谈得来,能交通的人也不是那?容易;得三生有缘才行——三生有缘?怎?想到这些字?

  思朗悄声推门进来,带着一脸孔的疲累。

  “怎?了?好象一天一夜没睡过似的。”思曼说。

  “恋爱真辛苦,真累。”思朗夸张的。

  “是不是你个人过分投入?别人都神采飞扬的,一点不象你。”

  “或者吧!我们把一年恋爱的时间浓缩起来,所以我们俩都觉得辛苦,觉得疲累。”思朗倒在藤椅上。

  “愿闻其详。”

  “还有什?详不详?”思朗苦笑。“一年的感情在这两个多月中付光,一年中的话都说完,如今两人天天相对竟觉得无话可说,无话可谈,真是荒谬!”

  “的确荒谬,”思曼笑。“相对无言之下,你们预备怎?办?”

  “不知道,”思朗有点迷惘。“真的不知道,我和他的感觉都一样。”

  “难道爱过了就——算了?”

  “不。我们仍相爱,只是再无火花,”思朗象在呻吟。“你知道,我是追求爱情火花的人。”

  思曼只是摇头,并不插嘴。

  “思曼,你不明白,让我这样平平淡淡的爱,是不可能的,我要爬一个又一个高峰——但——我相信,他无力再陪我。”

  “什?意思?你们想分手?”思曼皱眉。“你才说你们还是相爱。”

  “是相爱。但我们在一起再无快乐。”

  “真不明白你在说什?,矛盾得要命。”思曼打开书本。“爱情并不只是火光一闪,该是恒久的事。”

  “那是过时的论调,现在没有人再如此了。”

  “你开玩笑。爱情有什?过不过时?永永远远,世世代代都是一样,除非不是真爱。”

  “我爱他,真的,”思朗皱着眉头。“我们已协议分开一个月试试,我们都要冷静。”

  “科学越进步,世上的事就越荒谬怪诞,”思曼笑。“爱就爱了,还要什?冷静?这一冷静,怕什?也不剩了。”

  “那也是好事。相爱的人未必凡事合得来,趁现在还不迟,早分开对大家的伤害都少。”

  “你们已决定分开?”思曼认真的。

  “我没有办法,我不能整天对着一个不能令我快乐的人。”思朗说。

  思曼思索一阵,慢慢说:

  “你对爱情看法不正确。”

  “我不承认。只能说各人的爱情观念不同,”思朗很肯定。“我是一生一辈子追寻爱情,不怕遇到任何困难险阻,直到追到手为止。”

  “那?——你告诉我,你到底要哪一种爱情?”

  “每天清晨起床,他必须给我完全不同于昨日的感受。他的爱永远新鲜,能令我每天活得开心,永远没有疲累的感觉,永远活在阳光下。”

  “你这?说——生命中除了爱情,你什?都不再追求了?”思曼问。

  “为爱情我可以放弃一切,”思朗肯定的。“我要为对方而生,而活,而死。”

  “说得太可怕,太偏激,”思曼说:“我觉得你有点不正常——或者说走火入魔。没有人会象你这样。”

  “谁说没有?有个男明星不是因为太爱老婆而伤了她吗?我会是他那种人。”

  “你别吓我。”思曼笑起来。“我们方家兄妹都没有这?强烈、激动的个性,你也不会是。”

  “相信我,我是。”思朗肯定的。

  “别再讲这些了。你的男朋友肯陪你一起颠吗?”

  “他尊重我的意见。”思朗说。

  “所以有些成语是很对的,物以类聚。”思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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