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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你是说施薇亚——订婚?”她担心的。他看来好不正常,她怕见他脸上的死白。

  “她在走向一座坟墓,”他听不见她的话,他的灵魂仿佛已离躯壳而去,他显得空洞。“她会闷死、愁死在里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做错了!”

  “李立奥,我不懂你说什幺!”她天真的。

  “你是不懂,世界上有谁懂我?”他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好狂、好难听——有哭的味道。“连薇亚都不懂,你们算什幺?”

  之颖呆住了,他的模样太令人担心了,什幺事情刺激他成这样?仇恨、绝望、毁灭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的灵魂,一只黑色的魔掌遮住了他的理智,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幺。前几天他还有血有肉,前几天他的真诚和对施薇亚的深爱曾感动之颖,今晚他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她折磨我,使我痛苦,我——”他脸上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机。“我也会折磨她,使她痛苦!”

  “李立奥——”之颖吃惊的叫。

  他全不理会她,跳上摩托车,疾驰而去。留下一阵烟尘和掉落的一堆报纸。

  他似乎只为这幺发泄一下而来,他完全没有目的,他像一辆失去方向盘的汽车,他像一艘失去舵的船,他像一只无头苍蝇般乱飞乱撞,他已失去主宰!他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真的,谁懂他?

  以哲远远的站在一边,他是个很知趣的男孩子,不关他的事他不会乱加一份。之颖闷闷的拾起报纸走向他。

  “李立奥使我担心!”她说得真诚。“他本来就是个火爆的人,我怕他会闯祸!”

  “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以哲问。

  “谁知道?”之颖打开报纸,借着施家大门上的灯光看一眼,哦!斗大的字印着潘定邦和施薇亚结婚的消息,结婚!没弄错吗?

  “似乎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呢!”以哲也看见报纸。

  “有什幺麻烦?如果我是施薇亚,我才不选潘定邦,那幺脂粉气重,”之颖稚气的愤愤不平。“如果我是李立奥的话,嘿!我才不要一个变心的女孩!”

  “说得好听,可惜你不是他们,这种事也不是说起来那幺简单。感情!对吗?”

  “李立奥真可怜,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求生不能求死也不得,或者是他不会说那种婆婆妈妈的软话,施薇亚才变心的!”她皱着眉头。“之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他善意的。“你管得尽天下所有的事,除了男女间的爱情,你懂吗?”

  “我没有要管,我只想帮忙!”她嘟起小嘴。

  “你帮不上忙!”他轻轻揽着她的肩。“爱情的事听其自然发展,绝对勉强不得!”

  “你懂这幺多?”她睁大眼睛盯着他。“一定有好多次恋爱经验,是不是?”

  “不能说没有,却也不多!”他笑一笑。带着她往前走。“我建议你在李立奥、施薇亚的事上只做一个旁观者!”

  “从没试过做旁观者,”她咧着嘴笑,牙齿又细又整齐。“我这个人——大概贪心得很,明明没有我的份,也想挤进去做主角!”

  “总会有一天你会做主角,”他逗着她。“你会和一个出色的男孩子合演一出很美、很甜、很温馨而且永恒的戏!”

  “你在说什幺?古里古怪的!”她嚷着。“专家都喜欢绕弯子说话吗?”

  “记住我的话,到那一天你就会明白!”他微笑。

  “哪——哪一个男孩?韦皓吗?”她真无邪得紧。

  “或者是他,或者不是他,这种事情很难说,”他沉思一阵,神情有点古怪。“我相信连你都没把握!”

  “什幺话?韦皓是我男朋友!”她哇哇叫。“我们从小学一直同学到现在!”

  “韦皓是你的爱人?情人?”他问。他们已越过了山坡,果然看见一条绿得透明的小溪,在月光下闪耀。

  “爱人?”她涨红了脸。她只是个小女孩,别人的事她可以管得面不改色,提起自己,她也羞涩。“不许说这些字眼,羞不羞?”

  “真爱里没有羞耻!”他正色的。“男朋友和爱人不同,这点都不明白?”

  “我从来不讲什幺——爱不爱的,好肉麻!”她笑得有点憨,这孩子!“哎——就是这条小溪吗?水是绿的?怎幺这幺清澈?你怎幺发现的?”

  “那幺多问题,叫我先回答哪一个?”他摇摇头。拉着她一起坐在溪边。

  “别回答了,”她满眼眶的喜悦。“听那水流声,它美得好象——好象——”她说不下去。

  “好象什幺?”他打趣的笑了。“一个外交家,能好象了半天还没有下文吗?”

  “外交家可不需要做诗!”她俯着身体凝注溪水。“这溪水怎幺绿成这幺透明,有个小溪仙住在水底?”

  “小溪还有仙人?”他摇摇头。“我也不明白为什幺绿成这样,我叫它翡翠溪!”

  “好名字!”她拍起手来。“一个医生有这幺雅致的想法,明天美联社可发新闻!”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不是每一个学医的人都死板、生硬啊!”他摊开双手。

  “医生像你——嘿!不是蒙古大夫也差不多少了!”她叽咕的笑着。

  “说说你和韦皓的事!”他突然转开话题。

  “我和韦皓?”她想一想,在她,简直没有不可讲之事。“我们从小学同学到现在,我们个性很相像,爱好也差不多,我们是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玩得很好!”

  “还有呢?你们玩些什幺?”他很感兴趣的望着她笑。

  “玩——爬山,打打球,夏天游水,喂,你会游水吗?”她说得好孩子气。“我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民歌,但是韦皓不喜欢,他喜欢热门音乐,尤其是汤姆琼士!”

  “我听说台湾一般大学生都很喜欢开舞会!”他说。

  “我们也参加过,不好玩!”她拾起一粒小石子,轻轻的投入溪中,绿色波纹一圈圈扩大了。

  “韦皓很喜欢跳舞,他说那是运动,我——可没天才!”

  “很有意思!”他依旧微笑。“你们很亲热?”

  “亲热?”她叽叽呱呱的说:“打打闹闹算亲热吗?我讨厌肉麻的事,最亲热——”她眼珠灵活的转动着。“去年圣诞节他亲过一次我的脸,他说是祝福!”

  “是吗?”他的笑意更浓。怎样一个真稚、无邪的小女孩?她真坦诚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就是这样了,”她睁大眼睛,毫不隐瞒。“我可没亲他,因为我送他圣诞礼物了!”

  “你们是很可爱的一对朋友!”他说,由衷的。他深深的了解,感情的事绝不能勉强。

  “说说你的,”她兴致勃勃。“不是女朋友的事,讲讲美国大学的情形吧!”

  “我是南加大,柏克莱的南加大。”他说。“你该知道,柏克莱的学生素质都比较高,而且思想行动极端自由,是嬉皮士的大本营。我是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柏克莱不是最喜欢闹学潮的地方?”她更有兴趣。

  “现在没有了,”他淡淡的笑。“闹得太多、太久,学生都腻了,又回到课室里。其实,我很喜欢柏克莱的自由风气,嬉皮士也很和平、友善。”

  “说得我心动,很想去看看!”她说。

  “未来的女外交官,你有的是机会!”他也把一粒小石子投向小溪。“若你要去,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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