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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我有很多客户,却只有很少朋友,”许荻耸耸肩。“你们是。”

  “聊天,好不好?”梵尔说。“我们都是新朋友,了解多些会好些。”伟克拍手。

  许荻带他们又回到刚才的偏厅。

  “不相信你朋友少,以你的一切会很受欢迎。”伟克坐下来。

  “我挑剔,”许荻望着他们。“香港人太势利,令我有压力。你们很好,外国回来的不同一点,起码你们不认识我家族。”

  “家族带给你压力?”

  “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有时都是我们的包袱,带给炎黄子孙压力。”许荻说得奇怪。

  “夸大。”伟克摇头。“今天你带给我全新形象,以前对你的认识完全作废。你很特别。”

  “我很怪,我知道。”

  “特别和怪之间并没有等号!”梵尔笑。“我只想说,你很有气质。”

  气质,现代男人越来越忽视的东西。

  梵尔搬到新租的公寓中,她很满意。公司替她买了最基本的家具,她自己添加一些,于是就有了“家”的味道。

  上班下班,周末约伟克一起打球,日子倒也安定适应下来。她没有再见许荻,那很有气质的男

  人。他不找他们,他们也不刻意找他,朋友是讲缘分的,就像她和伟克,就连公寓都租在同一间大厦里,事前全不知情。

  不过他们讲好,等“家”完全弄妥时,会请许荻来一次,以报上次他请客之恩。

  “你家里什么都有了,还差什么?”伟克问。

  “电脑,”她想也不想的。“我这做电脑工作的入,家裹没有—部电脑,是否很说个过去?”

  “家裹不一定需要电脑。”伟克不同意。“多用人脑,免得将来被电脑主宰。”

  “已订了一部。明天送来,”她自顾自说,“没有电脑,我会觉得没有手。”

  “夸张。”

  这天晚上突然下起大雨来。雨势大得不得了,雷电交加,一个闪电,窗外的天空变成恐怖的阴蓝色,令人不安。

  梵尔坐在窗口看书。

  她已拉上了窗帘,闪电还是不放遇她,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

  翻过一页书,突然间,那个影像又出现一个穿古旧军装的男人。影像闪动得极快,一闪即逝,只得捕捉到短暂的印象。有眼镜的军帽,那是什么?

  她很吃惊,已第三次有这样刹那问的影像,每次都一样,完全没有分别。

  这代表什么?她有幻觉?这么年轻就有幻觉,可能吗?但那影像实实在在,看得十分真确,从在飞机上第一次见到——

  她怔怔地抬起头,第一次有这影像时正值狂风暴雨,雷电交加,和今夜的情形一样。会不会——与此有关?

  从床上跳下来,在抽屉裹找到上次画的那张素描,一个戴着有眼镜军帽的男人。是,就是这样,和影像中一模—样,她的绘画能力相当不错。

  这是什么人?什么时候?哪一国的?为什么会这么奇特的出现某一刹那的影像中?

  得不到要领,把素描收好,再回到书本上。这是本美国五年来一直高据畅销榜的小说,五年了,

  一直不出平装本,最近也拍成电影,叫“BRIDGESOFMADISONCOUNTY”。书写得很精彩,据说电影罕有的拍得比小说原着更好。这真难得。

  再看几行书,心中一阵奇异的恍惚,视线变得模糊。她抬头看天,隔着窗帘似乎仍能看见天际的时明时暗。心头一阵波涛起伏,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那伤感很深很深,仿佛已根植她心中好久好久,久得——不复记忆的久远年代,那时候——那时候——轰的一声巨响,震得她整个人从床上跳起,正对着梳妆台的镜子,她看见镜中的自己泪流满面。恐惧一下子占满了她心胸,发生了什么事?她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好像——好像刚才那刹那自己不再是自己——

  迅速亮着屋子襄所有的灯,从未有过的经验,她要借灯光来安定自己。

  电话铃在此时响起,吓得地一时回不了神,呆呆的听着电话不知所措。

  “哈罗——喂——”抓起电话,她喘息着。

  “梵尔,你在做什么?”是伟克。很好,这个时候有人跟她讲话可安定她神经。

  “看书——看书!”她深深吸气,“在三十楼看狂风暴雨是难得的经验。”

  “别告诉我,你害怕!”他笑。

  “事实上——真的害怕!”她再吸气。“我离恐怖的天空太近,万一有错手,闪电劈中我,岂小冤枉?”

  “头上三尺有神明,没做过亏心事,怕什么?”他说:“许荻刚来电话?”

  “记起他要请我们吃意大利粉?”

  “周末,去不去?”

  “不,公司同事有个BBQ,他们请我参加,这很难得,我答应了。”她说。

  “这么热的天气BBQ?”

  “机会难得,我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工作起来更容易些!”

  “那么你带我去,我去拒绝许荻。”

  “好。”她笑。一直欣赏伟克的直率开朗,她觉得他们相像,是同类人,乐于接受他。

  周末,约好伟克在停车场兑,却看见他带着许荻同来。许荻,还是好气质,穿得很刻意的随便,很有型的站在一边。

  “我没有节目,可以参加你们吗?”他问。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三人参加了同事在新界家的后

  院中几乎热死人的BBQ大会。整个过程中,许荻很沉默,坐在伟克旁边不声不响也不怎么吃东西,很不投入,给人—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黄昏时,梵尔带着两个大男生提早退席。

  “是否后悔跟我来。”只一个下午已晒得通红的梵尔笑。

  “不后悔。”许荻抢着答。“只不过不习惯你晒得这么红的样了,完全破坏了你的神韵。”

  “我的神韵?为什么?”

  “你有很现代的样子,我是指外表,可是某些神情非常古典,很难形容。”他说。

  “是这样吗?”她看伟克。

  “我不觉得,也许我不懂欣赏。”伟克说:“我是粗枝大叶的人。”

  “你不懂欣赏我?”她故意叫。

  “我只觉得我们很像,很合得来,是同类人,对不对?”伟克拍拍她肩膀。

  “现在去什么地方?”许荻问。“我还不想回家,真话。你们不能扔开我。”

  “去梵尔家,她家已不缺任何东西。”

  “好吧。我做了杏仁豆腐,希望你们喜欢。”汽车一路往回程的方向驶,梵尔开得很专心。

  “其实你不必勉强自己迎合那些人,”许荻的头伸向前。“你跟他们非常不同。”

  “我没勉强,他们是同事,只是天气太热。”她回头,嫣然一笑。

  “看,就是这个神情,好古典。”他叫起来。“伟克,你看见吗?”

  “艺术家是不同些,”伟克摇头。“笑就是笑,我分不出现代或古典。”

  “你像父亲或母亲?”许荻间。

  “我?我想自己像父亲,他们一直叫我父亲的女儿。”她说:“为什么问?”

  他犹豫一下,说:“像父亲的女儿会比较有福气。”

  “福气?你没说真话。”伟克这次细心得很。“这不是你原本要说的话。”

  “你怎么知道?”许荻把脸转向一边。“下次来我家,梵尔,我给你看张照片。”

  “像我的某人照片?”她不在意的。

  “不是。”他不再说下去。

  其实,梵尔觉得与许荻相处并不那么融洽,她宁愿和伟克一起,但许荻对她很有好感,她感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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