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晓笛咬紧牙根迸出一个字,旋即住声,想到这是她自己许下的承诺,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于是她马上就改口了。“很抱歉,这几天我恐怕不能陪你出门去玩了,因为我有一项非常重大而且急迫的‘工程’必须完成!”
“呃?”望着晓笛僵硬的背影,孟樵一时间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不解她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他很快就明白晓笛所谓的大工程到底是指什么了,当然也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跷高脚丫子凉凉的看电视,任由晓笛一个人去埋在垃圾山里寻宝,只好学晓笛一样,又口罩、又塑胶手套的全副武装下海去和蟑螂老鼠垃圾大作战。
这样奋战两、三天后,他们终于把所有垃圾全都清理干净了。下一步,晓笛开始清扫屋内,没想到一整理到孟樵的房间,迎面便是一拖拉库的脏衣物堆积如山地差点崩塌到她身上来。
“你嘛帮帮忙,不是有洗衣机、烘干机吗,为什么不洗一下?”
“麻烦嘛!”口头禅马上又出现了。“所以,我都嘛没衣服穿了就去买,这样不是方便多了吗?”
“方便?”晓笛目瞪口呆。“你家这么富有吗?”竟然有这种生活方式?!
“富有?”孟樵蹙眉搔搔脑袋。“这个我也不太了解,不过,我老妈说没钱跟她要就行了。”
啊咧~~他几岁呀他?都这么大了,也有工作,居然还好意思向妈妈伸手要钱?即便是她,自她开始工作之后,都不好意思向爸爸姊姊伸手了说!
挣扎了许久,晓笛还是忍不住板起脸来,对这个似乎不太理解何谓生活的男人,来上一场义正辞严的教训。
“我说孟樵先生,即使你真的比不上你哥哥们那么出色厉害,赚的钱也没有他们那么多,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世上每个人都是天才的话,这个世界一定会很无趣。不过,像你这样我就实在不能苟同了,你自己有薪水不是吗?为什么还要向妈妈和哥哥伸手?如果你的薪水不够让你过奢侈的生活,那就省一点用,要习惯节俭的日子并不会有多困难,不要让人家瞧不起你嘛!”
起初孟樵似乎搞不太清楚她到底在说什么,可听到最后,他的脸色终于微微变了。
“你是说……这样你会瞧不起我?”
“废话,你是男人耶!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这不关能力多寡,而是自尊的问题,你有自尊,人家才会看得起你,否则谁甩你呀!”
“哦……”孟樵仔细想了一下,然后慎重其事地点点头。“我懂了!”
晓笛颇感欣慰地吁了口气。“那就好。”
“可是……”慎重的神情忽又转困惑。“你到底是瞧不起我什么地方呢?”
险些滑一跤摔倒!
搞什么呀!原来讲了老半天,他连重点都没搞清楚。
“你……”晓笛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我是说,你要用你自己的薪水过活,不要再……”
“我有薪水吗?”孟樵怔愣地插了一句。
“呃?”晓笛呆了呆。“可是你……你不是有工作吗?”
“有啊!”
白眼一翻。“那就一定有薪水的啦!”
“哦!这样啊……”孟樵又搔了搔脑袋。“那我回去再问问看好了。”
晓笛又傻了。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事还要回去问问看才知道?
虽然就年龄上来讲,他的个性算是相当天真,但以整体而言,他并不笨呀!为什么一碰上这种生活上的琐事,他就比猪还懒、比恐龙还迟钝,而且跟白痴一样无知?
是因为他是老么,所以被妈妈和哥哥们宠得什么都不懂了吗?
这怎么行,就因为是老么,而且是最肉脚的老么,所以才愈加应该自立自强,免得更被人看扁了不是吗?
同样是老么,处境也一样,遭遇却大相迳庭、一个是被过度保护,一个是被强制改造,全然相异的两种待遇,相同的错误,特别是孟樵,连自己有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岂不是连纠正的机会都没有?
思绪至此,晓笛下了决定,基于同是肉脚老么的悲怜处境,同一国的当然要帮同一国的。所以……
“好,就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教教你最基本的生活常识,还有,什么样才是真正的男人!”也就是说,以后不带他出去玩了。
“嘎?!”
于是,另一位肉脚老么的世界末日终于也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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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启田说:爱拚才会羸。
但若是拚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仍是赢不了,这又该怎么办?
数日过去,晓笛终于又能回到自己家中,笔直穿过玄关进入客厅,一屁股坐到那张最大的单人沙发上,她开始认真沉思,对三位姊姊的询问充耳不闻。
她到底该是得意,这是该冒火?
这几天来,她每天下班回到孟樵家里,一换上便服就开始为孟樵进行生活基本训练,令人得意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听话的学生,一个二十六岁的大男人像个六岁的小男孩一样乖乖服从你的所有指示,这样还不够教人得意吗?
问题是,他只会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接照人家说的话去做,下一回,若是没有人叫他做,他照样一元散散什么都不给你做。
如果问他为什么不做了,他还会反驳你,“不是已经做过了吗?”
我你咧~~洗衣服洗一次就够了,扫地扫一次就够了,他为什么不上一次厕所就拉光一辈子的米田共?
好几次她都火得差点动手K他满头包,但他总是对她露出满脸无辜又委屈的神情,好像真的不能理解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挨揍,真是令人又好气又好笑,而且,老实说,那么大个人居然一副小男孩的矬样,看上去也实在可爱得很。
其实,这也是她第一次和男孩子相处得如此愉快,以往所有的男性在她眼中不是哥儿们,就是无聊又狡猾的生物。然而,不到两个月的相处,孟樵便已打破她过去死板的印象,生平首度觉得原来男人也可以是纯真又有趣的。
外表暂且不论,他的个性的确单纯到让人怀疑他是否真有二十六岁,两个人一块儿出去玩不到半个月,她就彻底领悟到绝不能把他当成正常的成熟男人看待,只要她愿意,她随时可以拿三百块就把这家伙给卖了。
然而,却也只有孟樵能使她强烈意识到男与女的分别,这非关身材上的差异或咬熟与否,而是一种特殊的感受。
她喜欢他!
打从一开始她就很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开朗、喜欢他的率直可爱、喜欢他挨骂时那种困惑的模样、喜欢被他搞得又气又想笑,但不知不觉中,这份单纯的喜欢却逐渐变质了,变得和喜欢其他哥儿们的性质显然有所不同,再由这份异样的喜欢悄然酝酿出这种特殊的感受。
老实说,这种特殊的感受令她感到不安,因为她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这种感觉。这种仿佛有所期待,又想逃避的感觉是陌生的,也是今人很不夹的,因为她不喜欢这种摸不清状况的感觉。
即使如此,她仍然不想错过和孟樵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这又是为什么呢?
只是因为和他相处很愉快吗?
“喂喂喂!小妹,你到底是聋子还是哑巴啊?怎么都不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