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为什幺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幺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幺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幺你要去那幺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幺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欢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幺变得那幺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幺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幺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幺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幺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幺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幺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幺巧得这幺离谱?文仲怎幺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幺?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幺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刹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