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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敏妹妹,姊姊滴血盟誓了,这下子你该满意了吧?现在你是他的妻,我是他的妾,姊姊不照顾他也不行了,你可以安心了吧?”

  话声刚落,坟前的平地便突起旋风,座前的小旗也飘动不已,隐隐约约可以听见若有似无的欢欣笑语。

  “紫姊姊,我好高兴喔!我再也没有遗憾了,真的真的好高兴喔……”

  如果不是他的身子一向结实健壮,他早就死了!

  如果不是他的个性一向坚强又乐观,他早就崩溃了!

  傅子嘉推着手推车,上面堆满了大块大块的粗石,他随手把散乱的发丝往后拨去,露出涂满污渍烟灰、胡碴满面的邋遢五官,身上还套着不合身的宽大罩袍,再加上言行粗鲁莽撞,怎么看都像是个龌龊寒酸的莽汉子。

  如果不是他有此先见之明,他早就被番女挑去,运气好一点的作驸马爷,倒霉的话就只能作作人家的泄欲工具了!

  他瞄一眼四周的辽兵警卫,不觉叹了一口气。虽然守卫森严,但以他的功力,其实是能轻而易举地逃掉才对,可是他却不能逃!因为,俘虏中只要逃掉一个人头,辽将便会以二十条俘虏的性命来抵偿,所以,他只能被迫待在这边动弹不得了。

  不一会儿,一个大锅子被搬来,辽兵一声吆喝,所有的俘虏便放下手边的工作围拢过去,各个拿双手捧成碗状去舀那连猪都不想吃的粥状物,然后再躲到一边去,像狗一样舔舐着手里那坨像牛屎的东西。

  那东西看起来恶心、闻起来恶心、吃起来更恶心,可是不吃又不行,不吃就死定了,如果死了,那就连一点希望都没啦!

  真不明白,他怎么会落到这般的下场呢?

  君子馆那一仗虽然打得很惨烈,简直可说是尸横遍野、哀鸣处处,但是,他还是有把握可以全身而退的呀!

  哦!对了,如果不是那个奸诈小人,那个觊觎他未婚妻的卑鄙小人卢禾天,在战争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悄然趁他不备时偷袭他,并把他逼到悬崖边……

  “为什么?”即使伤口像火灼般的疼痛,他依然不敢相信竟然是自己人伤害了他!在战场上死在自己人的手里,简直是太可笑了嘛!

  “为什么?”卢禾天冷笑一声。“因为你不该和彩凤订亲、因为你不该样样比我强、因为你不该比我还受重视!从以前到现在!你总是跑在我前头,别人都会让我,就是你一点儿也不肯让步,若非我爹是兵部尚书,我还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进得了马军司,但是……”

  他恨恨地咬牙切齿道:“即使如此,你领的还是上四军的龙卫左射厢,而我率领的却只不过是中军的云骑军,你不但害我在我爹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就连彩凤眼里也只看得到你,完全体会不到我对她的深情!”

  “就……”傅子嘉咬牙忍受着那一波波传来的灼痛感。“就算你杀了我又能如何?你以为彩凤就会改嫁给你了吗?”

  这应该是所有的男人在这种节骨眼上会说的话吧!可卢禾天却仿佛听到最有趣的事般狂笑起来。

  “老天!你居然这么问我?亏你身为彩凤的未婚夫那么久,难道你还不了解吗?只要她父亲说一句话,她甚至连回一声都不会就会乖乖地嫁给我了!”

  听他这么一说,傅子嘉就完全无话可反驳了。

  该死!没想到卢禾天也那么了解彩凤,知道她虽然是个美丽娴静、温婉可人又知书达礼的女人,甚至还是个才女呢!他就是因此而喜欢她的,喜欢她的清丽柔婉和才气,可她却也是个史上最不可靠的女人。

  说难听点,她根本是个完全没有节操、丝毫不能守节的女人,就算她多么疯狂地爱他也一样,即使得让她嫁个一百次嫁到烂,甚至是作妾、作婢都没问题,只要有人能让她倚靠依赖,并且时时刻刻地疼爱呵护她就行了。

  也许该说她是个最自私的女人吧!

  事实上,想真心去爱她这种女人实在不容易,再说老实点,应该是不甘心、是不敢!否则,早晚会被她伤得体无完肤、死得莫名其妙,所以,即使傅子嘉再喜欢她,也始终无法放下真心去爱她。

  而此时此刻,他竟然已经要为她死得莫名其妙了!

  真不值得啊!傅子嘉暗叹,为了一个转眼间就会投进别人怀抱的女人死翘翘,实在没有价值呀!他甚至守礼的连碰都还没碰过她呢!早知道就别跟她混在一起了,谁要谁就拿去吧!即使要他免费附加赠品或买一送一也行。

  可是,就算现在他这么说,想必卢禾天也不会相信吧?

  果然,他才刚想开口试试看,卢禾天就一脚把他给踢下悬崖去了!

  不过,好在他命不该绝,居然砸在一头熊的身上,然后被辽兵在抓熊剥熊皮时,顺便捡去做万年苦工。

  想到这里,陡然又传来一声吆喝,傅子嘉抬头一看,就见还兵正朝俘虏们挥舞着黑蛇似的长鞭,于是,他赶紧乖乖地列入羊群中被赶入一座大帐篷里。未几,一个番女大剌刺地进来,在俘虏中来回搜寻,傅子嘉赶紧再抓几把泥土涂抹在脸,然后把身子缩成一团。

  不一会儿,三个人被挑捡了去,剩下的人则就地窝下来偎在一起睡觉,这大概是这种时候唯一的好处--可以提早下工。

  呼出一口口雪白的热气,傅子嘉注意到帐篷外又开始下雪了。

  唉!希望这场雪不要下到明天……

  唔……他好久没睡过这么温暖舒适的觉了……咦?温暖舒适?怎么可能!他蓦地睁眼弹坐起来,放眼一看,不禁愕然地瞠目傻住了。

  除非他眼睛有毛病,或是精神开始崩溃而出现幻觉了,否则,他发誓这里绝不是什么大帐篷,而是一间民房,一间模样简陋,但温暖的民房!简单的桌椅、床褥,还有一个大火盆和一个小火炉,小火炉上正炖煮着一锅香喷喷的食物,他不知道里面煮的是什么,只知道那香味差点让他晕倒了。

  天哪!他好久没吃过真正的食物了!

  可是……他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这里又是哪里?当然,这里绝对不会是什么番邦公主住的地方,因为,番邦公主要是真住在这种地方,那就实在是有够落魄的,而且,什么仗都不必打,自己就先挂了。

  缓缓的,他下了床环顾四周片刻后,发现床边还有个简陋的屏风,屏风后隐隐有些热气冒出来,他不觉好奇地探头过去一看--

  哇!居然是一大桶热水,旁边还有个小架子,架子上有把小刀子、毛巾和折迭整齐的衣物,而且还不是番邦服饰,而是宋室衣饰呢!

  傅子嘉迟疑片刻后,还是迅速脱下身上污秽腥臭得连自己都怏吐出来的衣服跳进浴桶里,彻彻底底地把自己洗干净,还刮去满脸胡碴,恢复他原本俊逸非凡的容貌。虽然他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他有种预感,等待着他的是善意,而非恶意。

  在他洗浴的期间,浓郁的肉香味更猖狂的钻进他的鼻孔里,不但教他肚子里的馋虫开始领兵造反,还害他差点把自己的手臂当成蹄膀给咬了下去。于是,他赶紧擦干身体、穿上衣服,头发还滴着水呢!他就从屏风后跑了出来,来到锅子前面,管他煮好了没有,打算先鉴定一下味道好不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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