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雾庄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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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愿好像膨大了些。想要替他找回这些并不容易,她得找到很多的勇气,他则得仰赖很多力气,那还保不定会成功。但最最重要的,是先找回他的自信,而他的自信,正巧遗落在他的双腿上。

  严格说来这正是一种不良的骨牌效应,想要终上它并非易事,又加上他对她早已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他认为她不是个有任何美德的女人),水仙不认为自己能博得他太多的信任。

  然而实际的天性造就了不挠的个性,水仙总觉冥冥之中她已获得了一股助力,而那股助力恰巧就是新婚那晚庄颐自愿订下的和平条款──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两人必须同意并配合彼此合情合理且不严苛的要求。

  多么美妙的条件啊!水仙聪慧的想到它并决定善加利用。

  婚礼的第二天,她开始拟出她在雾庄所能做或所该做的事。

  首先,她觉得庄颐需要一些接近人群的机会及有益身心的活动,她认为人是群居的动物,遗世独居的生活对平常人而言绝对是有碍健康。

  基于这点认定,婚礼的第二天,她就带点颤惊、斗胆的要求同他在雾庄周沿走走,她的藉口是她想熟悉雾庄,并客气的请他当向导。

  庄颐最初的态度相当排斥,他冷嘲热讽道:“要一个残废当向导,倒不如教猪飞上天去。”

  他的创意话够呛人的,不过水仙为达目的,还是捺下性子回嘴道:“我不知道猪以后会不会飞?但希望你不要把事情复杂化,我只不过在实践我们之间的‘和平’。”

  她的话也教他愣了愣,然后他哈哈干笑,言不由衷的说:“这是你能找到的唯一藉口?但算你聪明!这也是我唯一能接受的藉口。‘和平’,多么美好的字眼,好吧!我会陪你去‘享受’和平。”

  水仙没想到他还真能一眼看穿她的想法,不过这次冒险的结果是令人心旷神怡的。

  雾庄伫立在中台湾最多雾的一角,外缘有一片平台状的草地,那里长满了菊科的蒲公英和昭和草,草地之外则是一片颇浓密的相思林及一些住家,由雾庄的外围,很难窥得雾庄的全貌,因为它被一堵约一人高的讨人厌高墙围住了,那让它看来有点像座小型的私人城堡,护守着它主人的隐私。

  难怪水仙每次望着雾庄时,总能感觉它随着节气衍生的多变风貌。晴天时,它看来就相当深沉;罩雾时,又有股难以言喻的古怪;落雨时,感觉更见诡谲凄美。完全像它的主人,多变又不可捉摸。

  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是──水仙发觉了这里的人们对雾庄主人有股难以言喻的好奇,那些小孩总会在傍晚时流连于雾庄周围探头探脑,尤其当她推着雾庄那神情冷淡到近乎峻漠的男主人出现时,他们(约六、七个小孩)总是惊呼一声作鸟兽散。

  水仙曾就这件事嘲弄庄颐道:“看来你还蛮受欢迎的嘛!”

  他深沉的凝视她半晌,表情莫测高深的答道:“是敬畏,人们总敬畏他们心目中的魔神。”

  那时,她聪明的没有追问,何以他会变成他们心中的魔神(其实光看雾庄就足以令人产生猜测及恐惧),但她愚蠢的决定,她绝对要努力的纠正并改写邻人们对他的印象。而接下来的许多日子,她不止努力去扭转它,而且还成绩可观。

  她起先以笑脸攻势面对她的小邻人,微笑,再微笑,等他们逐渐接受她的笑容时,她撒出另一种甜蜜的饵──每天的太妃糖或巧克力──让他们像一只只逐渐适应由人们手中取食的小鸽子,他们开始对她回以热情的微笑,熟络的喧哗,不过将近两周的时间,小孩子们已不忌讳庄颐那冷淡脸孔,很能处之泰然的在他们身边绕来窜去,追逐嬉戏。

  有一次,庄颐忍不住嘲弄着:“不愧是小儿枓的护士,才几天工夫就把这片草地一变而成儿童乐园,我是不是该担心哪天你要把雾庄变成托儿所?”

  水仙只是哂然的笑笑,知道要他做到如此的“和平”已诚属不易,她才不会笨的再以俐齿去破坏它。

  当然,这只不过是水仙认定的和平的“一小部分”,而他的充分合作,令水仙的胆子变大了。婚后的第一个星期假日大清早,她趁每个人都还在梦周公时,就擅作主张的潜进他的书房,去整理那些连淑姨都不敢动的东西。

  水仙的立意是好的。谁都知道一个整洁安宁的读书环境能增加读书效率。但最重要的,她希望登门造访他书房的人至少有一张椅子可以坐,而不必站到脚酸或者......坐到他的大腿上。(这只是一点小回想,溯源到她第一次站在他书房,并一不小心被他拉坐在他大腿上亲吻的那晚。)

  她清理了约三个小时,整座书房已现出焕然一新的模样。把书归位后,空间变宽敞了,挥掉灰尘后,墙上那几幅出于庄颐自己手笔的书法,看来更雄浑磅礴了。她背着门替他加了一把极舒适的、可坐可卧的长沙发,并把他摆置在橱柜里的萨克斯风擦的光可鉴人,还在略有霉味的室内洒上她最珍爱的水仙花味香精,屋内所有灯具及百叶窗,在她擦洗过后,变得明亮而真实。除了不知道该拿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实验仪器怎么办之外,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满意极了。

  可是,书房的主人似乎不太欣赏她这个免费女佣为他书房所做的一切努力。那天他醒来,脾气已显得有些暴躁,在发现书房里的一切时,他几乎大吼了起来。

  “搞什么鬼?谁允许你乱动我的书房?”这是他那早给她的精辨开场白,这一吼几乎吼醒了沉睡中的雾庄。

  水仙被他恶劣的态度搞得有些情怯,但淑姨在飞奔而来之后所展现由讶异转为激赏的表情,令她大受鼓舞,由淑姨那种想要抚掌称快的微笑模样,水仙更肯定自己的做法不只正确且获得支持。

  于是她理所当然,慢条斯理的答:“是‘和平’允许我这么做的,难道你不想要和平了吗?”她又反问。

  这次他依旧愣了愣,茫然的四顾他的书房数秒,莫可奈何的喃喃低咒:“该死的要胁!该死的和平!”

  淑姨则咯咯笑着,拍拍水仙的肩背说道:“多么不凡的成就啊!你把寂寞昏暗的狼穴变成了明亮的诗人宫殿。”

  又一次大获全胜!

  水仙在沾沾自喜这些改变之余,仍不忘计划她最难得逞的一个想法──她渴望鼓动庄颐再去做一次完整的腿部圆椤K负蹩梢栽じ兴乃炔⑽凑娴耐甑埃屑复嗡醇┏恳@坐在轮椅上的样子,晨褛下露出的那双腿是那般的修长完整。

  这是令人惊讶的情况。按正常来说,一个腿部缺乏运动将近十年的人,他的肌肉会快速的萎缩,根本不可能健壮的像正常人,除非,他持续且恒心的做复健。

  问题是──有哪个人会在明知复原无望时仍持续不辍的做复健?可能这个人毅力过人?不死心?有病?或另有隐情?

  反正水仙是决意要探勘出庄颐腿部的功能究竟还剩多少?她认为改善一步是一步,而如此的努力若有成果,她相信自己近十年的罪疚会得到相当的纡解。

  想归想,水仙也知道想实践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容易。要庄颐上医院,先斩后奏绝对行不通,她总不能用捆的把他捆去。可是以庄颐的多变,先奏后斩可能更不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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