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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也六年了,在六年后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不算过分吧。

  大家各自结识了令自己开心的朋友,也培养了自己的嗜好。

  姿姿爱上陶塑创作,每星期花一个周末做陶瓷,由怎样搓泥到上色,前后已完成了十多件作品,当中有花瓶、有心口针、有咖啡杯。她搓了个烟灰缸送给天凌,那个烟灰缸内有只立体的猫儿,它在“咪噢咪噢”地梦呓。

  天凌在办公室用着姿姿的烟灰缸的同时,也发现了一样他从前不肯定的东西:虚荣心。

  给女孩仰慕大概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她们笑语盈盈神神秘秘地在他背后称赞他。一起工作的时候,她们又显得特别服从。她们闪亮的眼睛,掠过又掠过仰慕和渴望的神色。

  好不好试一个?就只是一个。于是,天凌与一个别的部门的秘书小姐约会了。她“嘻嘻嘻”地笑,笑起来时露出小齿牙。天凌觉得她狠可爱,亦觉得很温暖。这女孩子有动人心魄的本事。

  在第四次约会之时,他们在车厢内急急地做了一次爱。可是在做爱之后,天凌由穿回裤子到驾车回家,怎样挤也挤不出笑容。

  家里姿姿刚洗过头,正用那把木发刷梳头发。天凌看在眼内,眼眶热烘烘的。他苦着脸,上前拥抱那个曾是他生命全部的人。

  “又快到八月十四日了。”姿姿提醒他。

  他点点头,心里闪过不祥的预兆。

  这八月十四日的庆典,还可以继续多久?

  在那庆祝的一天,天凌送姿姿一套红宝石首饰,姿姿打开搴校煌5卮蟠舐晔Α?

  他问她笑什么,她这样回答:“哎,我以为我已徐娘半老。”

  “七年了。”天凌说:“今年我也二十五岁了。”

  “嗯,一起也七年了。”姿姿低语。

  然后,大家笑意盎然地在高级的场所内用膳,然而两人也感到。这环境这气氛,似见客多一点。怀念那连吃牛肉粥当夜宵也要考虑的日子,但当然,没有人会说出来。

  广阔的世界自有它的美丽。他们是知道的。

  下意识地,天凌和姿姿感觉到,有一种东西,他们要多关注一点。

  譬如,提早下班,然后去看一场电影,譬如,在周末的日子,作短途旅行。

  电影是看了,旅行也实行了,那愉快感觉却来得那样故意。

  在一个东南亚小岛的晚上,姿姿告诉天凌:“在所有你送给我的礼物中,我最喜欢的,仍是那把发刷。”

  天凌垂下眼,也说:“我最渴望你会喜欢的,也是那份礼物。”

  忽然,大家都感到很悲凉。于是,天凌逃避地往外头走去,姿姿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偷偷地饮泣。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没所谓惊喜,最瞩目的那件事,是姿姿无意地敲破了木发唰的一角,那天使的翅膀断了。

  像失去一个亲人那样,姿姿呆了半天。在清醒之时,她小心翼翼地把木发刷放进一个黑色的首饰盒中。

  以后,她没有再碰它。

  不再磨损它。算不算是保护这段褪色感情的方法?

  不再和天凌讨论感情的问题,可避则避的途径是好好开放自己,不再将感情投资在一个人身上。

  她买了一把新发刷,银造的,很重,雕了玫瑰的图案。新发刷也不错呀,感觉很新。

  和新相识的朋友感觉也好,有一回和一个男子拥吻完毕,忙于整理衣装和擦头发之时,她忽然感到非常安慰。

  若果仍是那把木的,她准会哭上来。现在一看是银光闪亮,最沉重的回忆也不再轻易难倒她。

  那个夜,姿姿很晚才回家,而天凌也像过去的三数个月一样,在周六晚一定不会回来。

  这很好,非常好。大概,什么也毋须挽救,早早已救不了。

  他大概有无数个女人,而我,只要偷欢一次就好了,姿姿在心里说。

  一次的偷欢已令她很快乐,一次的偷欢已足以证明,他要舍弃这段关系之时,她也一样。

  第八个八月十四日快到了。

  姿姿预早两星期通知天凌。

  “八月十四日。”她告诉他。

  “是,八月十四日。”他梦呓般念看。

  “这次让我来送你礼物。”她说。

  他俩把车驶到郊外一间她指定的餐厅。吃过晚饭后,她平平静静地与他手拖手在郊外散步,在没有说话的十五分钟过后,她拿出一个黑色的首饰盒子。

  “礼物。”姿姿说。

  天凌微笑地翻开盒盖,刹那间,他表情变了。

  是那雕有天使的木发刷哩!旧事往往是最可怕的,尤其旧了坏了发霉了的是曾经美丽光亮的感情。

  “让我们好好埋葬它。”姿姿说。

  她俯下身,在山坡的泥泞上用树枝挖一个坑。

  把感情一起埋葬。不要了不要了。

  那真是个难捱的夜,这一男一女,抱着哭了一个晚上。

  明天便各走各路。

  第十四章送你给她

  杂志说,令年流行六十年代的touch,例如剪刘海、画粗眼线、涂肉包口红和肉色指甲油。

  星期六,百无聊赖。

  上午佣佣懒懒地上了四小时班,然后吃了份三文治,到艺术中心买了两张当晚日本电影的戏票,然后过海往加连威老道逛。

  逛过一间又一间已经不是出口店的出口店,穿插的地点亦包括那些廉价化妆品店铺。我站在一堆指甲油前,缓慢地拣选。

  本来我没有什么寄望(生活本是如此),但却意外地让我在无数五颜六色中找到那瓶我想要的人肉色。

  我以手指拈着长长的瓶盖之时,听到一把尖尖的女声:“是这种颜色了。我要找的就是这种颜色。”

  我抬头。是一个长发女孩,她剪了一领厚厚的刘海,画了黑黑的两圈眼线。大概她所欠缺的,就只有我手中那瓶指甲油。

  她指看我,对旁边的售货员说:“我就是要这种颜色。”

  我伸手把指甲油递给她,我说:“给你,我不要了。”

  她接过后,我掉头便走。

  就是这样。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后站在麦当劳门口用公共电话约别人看电影。

  找着叫Tammy,Tammy说:“不出来了,约了人。”

  家华说:“五十年代日本电影。哗!多闷啊……”

  JoJo告诉我:“看电影?好!那间戏院的冷气够不够?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两小时也不错。”

  于是,最后,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日本电影?好呀,开场前等。”开场前,艺术中心大堂内,Marc微微笑着等待我。

  他高高瘦瘦,衣着不过分前卫却不老套,气质永远温和,尔雅有礼没攻击性。平心而论,他应该值很高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扰你的freelancejob?”

  他轻轻摇头。“只是一场电影罢了。”他说。

  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内。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内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缠一个不怎么喜欢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满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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