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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无心

  我们家移居来英国六年了。在利物浦开了一家饭店。中学毕业后,父亲叫我在铺子里帮他,做了一阵子,他叫我到伦敦去见识见识,在伦敦工作一年,的确眼界大增,但是那种环境,只怕多做了会灰心,于是我转到曼彻斯特去。我打算积点钱,再继续读书。父亲不赞成我再读,他说他也没念过书,却一样赚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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