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笙笑一声,徐声说:“刚开始真痛苦,每天有处理不完的情况,遇上有理说不清的家长也很头痛,但就当是人生的一种磨练,一年也就撑过了。本来想退下来,不过没有老师愿意接,学校打算又丢给新进的代课老师,我觉得这样不是办法,因为那几个班级秩序好转许多,特别是体育班,要是再回到让新进老师管理,恐怕我那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是啊。”他语声低柔,面庞沉静,却动人心魄。
路嘉遥忍不住侧身单手揽住他的腰,脸埋进他的肚腹间。
他好笑地摸着她露出来的耳垂。“这是……跟我撒娇?”她点头,应了声。“嗯。觉得……更喜欢你了。”
“我很高兴听见你这么说。”
“跟你说,我在红灯前听到你们学校广播找你时,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她声音闷闷的,却软得像裹了蜜。
“什么感觉?”他垂眸,仍仅能看见她侧颜,他抚摸她发丝,静待下文。
“觉得……很骄傲。很想跟隔壁的骑士说:嘿,听见没?广播说的那位林组长是我的男人。”说完,很不好意思地又把脸埋得更深。
那广播的男老师说:“训导处报告!请生教组林组长、生教组林组长,林方笙组长,听到广播时,请您马上回训导处。报告完毕!”
仅只这样,如此普通平凡的广播却让她心情沸腾,无来由地感到愉快、甜蜜。她不明白这样的感受为何而生,想来也觉自己莫名其妙,但爱情本就没什么道理,所滋生的情绪或许也不会有道理可言。
就是爱他,就是觉得他令她感到骄傲!这不就是爱情最莫名其妙、也最动人之处?
林方笙只是笑,心头柔软。以前,以为对婚姻负责,那便是完整的感情了,这刻才知,婚姻之间,不仅只有责任,美好的结合、适当的情话、温馨的关怀和体贴,皆能令感情加温。
曾经以为恋爱时已把情说过、把爱表示过,那么婚后便能专心于事业;现在才知,再稳定的关系,若缺乏互动,也难恒久。滚沸的热汤,忘了保温,只有冷却。
“哪一个是你们主任?这里面有吧?”路嘉遥忽翻身回来,举起相本问。
“我看看……”接过相本,他翻了翻,指着其中一张。
“这一个。”她拿过相本,仔细看了看。“果然长得就是怕事的样子。”闻言,他莞尔。
“这个……”她发现了什么,问:“这是你吗?”
他看一眼,低应一声:“是。”
“你手中那把枪,是什么枪?我以前每次跑步,听到那个枪声,都会顿好几秒,很怕它突然在我耳边炸开。”是理仁运动会的照片。
大概是老师们的制服,相片里,多位都穿着和他一样的天空蓝POLO短衫,下半身多数是搭牛仔裤或工作长裤,他配的是米白色工作长裤,脚下一双慢跑鞋,看着清爽干系。
他戴着棒球帽和太阳眼镜,站在跑道边,胸前垂挂哨子,高举的右手心握着一把短枪。
“那是发令枪。你怕这声音?”
“因为每次都被吓到,老师通常只说预备……然后就要等好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出砰’。”
“还有的人会不小心就偷跑。”
“对对对……真的,等太久就会这样啊……”照片里的他,是侧着镜头的;他太阳眼镜下的表情,可说是没表情,只见得着他高挺的鼻梁,还有抿起的薄唇;可她觉得这样子的他就是非常好看,英气勃勃。
“那是有的老师为了训练专注力,才刻意拉长时间。正常比赛来说,通常喊预备后,没几秒钟就会鸣呛。”
“嗯……”她下意识应声,其实没怎么听,只是看着照片里的他。“你每次都负责鸣枪吗?”
“不一定。每年不大一样,看学校怎么安排。今年的运动会,你可以来看。”
“真的?”她移开相本,看着他。
他黑眸渗笑,点头应声:“真的。”
路嘉遥不再有话,只看着他。她觉得,他和其他运动员给她的感觉不一样,可能是他五官俊秀,眉目温朗,皮肤也不大黑,看上去就是很干净、很舒服;当然她更深信,是因为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怎么看他,他就是好看。知道她在看他,他也不闪不避,光明正大低着脸,让她看个够。
她笑了笑,抬手摸上他脸颊,又顺着滑至他下巴,在他稍显粗糙的下颚线上来回轻划。
“我看那些运动员的肤色都很深,为什么你不会?每天不是都要晨练,傍晚也要训练的吗?”
“晨练?”林方笙笑。“晨练是学生跑,我只在旁指导监督,我会戴上帽子和穿外套,不大容易变黑,,不过,以前还是代表队时,倒是晒得挺黑,是这几年教学生才白了一点。”
“我看你这张照片,就满白的,好像比现在白?”他低眼看。“应该是光线的关系。这是去年的照片,不比现在白。”
“这张很好看……”她相片摸着摸着,忽问:“能给我吗?”
“好,你要就给你。”
“真的?那……”停顿几秒,又问:“我可以多要几张吗?”她声音软软的,是一种跟情人撒娇的声音,他听了心就常。“可以。”
“这是跳高?”他身子腾在半空中,拍照的必然很有经验,将他过竿的画面捕捉得恰到好处。
他瞄一眼。“是。那时候才高中。”
“高中身材就这么好……”她低语,他仍听得清楚,目光深深凝视她。
“这是标枪吗……你真的是十项全能。子洋说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夸大。”她手指抚过照片,很是迷恋。
照片中的他刚掷出标枪,手臂的肌肉线条很精实,这张照片也是好好看。怎么办?她好像每一张都想带走。
她不再与他说话,只想着她该带走哪几张照片。林方笙也不打扰她,目光回到前头电视荧幕,看了什么不重要,是这样温馨的气氛,让一天在外辛苦的疲倦都得到了抚慰。
路嘉遥合上相簿时,目光朝上就看见他颈上微突的那块,她一直觉得男人的喉结很性感;这个角度看上去,更是好看。
“林方笙。”她忍不住叫一声。
“嗯?”他面容沉静,盯着电视机,手心一样在她发上抚着。
“方笙。”
他微一愣,低眼看她,半垂的眼帘下,瞳仁黑幽幽的。
路嘉遥忽然就坐起身,双手捧住他脸缘,微微噘嘴,倾身就吻住他的唇;他反应很快,双手搭了上来,扶在她肩后,深入地吻她。
他并不只是想吻她而已,只是考虑她前段婚姻在这方面给她的感受不大好。他们这星期已做过两次,今晚要是再来一次,不知她会不会反感?但她这刻这么热情,他如何拒绝得了她罕有的主动?
他唇舌一路往下,吻她颈项;她很配合,仰高下巴,他便顺着美丽的颈线下移至锁骨,在那块凹陷的地方舔吻。她沐浴过的身子还隐约带有香气,她穿着粉色的棉质睡衣,上头图案是各种表情的小猪,坦白而言,只称得上可爱;可他两手从她两肩推下肩带时,完整呈现的肩线与锁骨线条,又让他觉得性。
可爱又性感。
他两手轻而易举便从她裙摆钻入,往上摸索到胸口,仍无法满足,干脆将她的裙摆往上推,她白皙胸口就在眼前,张嘴,他含住她。
他一手搂住她裸露的腰,在她细腻的肌肤上轻轻地抚,另一手已摸上她的底裤,她手却按住他手背,他一怔,停下所有的动作,抬阵看I“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