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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到了这里以后,无聊上网搜寻有关耿耀的新闻,才知道他是多了不起的一个人。他生长在艺术世家,祖父是油画界大师级的人物,父亲专精于现代工艺,在国际间享有盛名,长年旅居国外,近年来活跃于欧洲的社交界,偶尔会传出他和哪位社交名媛或是明星的绯闻,总能吸人眼球。

  至于耿耀,成绩就更辉煌了。他很早就崭露头角,青少年时期便获奖无数,但是让他真正声名大噪的却是十七岁时得到的大奖。当时国内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画家,几乎都送出作品参加竞逐,没料到揭晓的结果,竟是由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获得最大奖,震惊当时的画坛。

  从此以后,他便平步青云,每一幅画都获得国内外大奖的肯定,成了当代最重要的画家之一。

  也有另一种说法,耿耀之所以如此引人侧目,除了他过人的才华、傲人的家世以外,他出色的外表也是加速他成功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他新时代的作风,总给外界屌屌的感觉,很符合现代人的胃口。

  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让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同志,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只喜欢女人,对男人兴趣缺缺,只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觉对又要合他的胃口,实在是非常难找,所以甚少传出绯闻。

  这么难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将她留在身边,还对她非常好,她该满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诫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太多的欲望只会让自己痛苦。

  艺术方面她是个白痴,但若论包水饺,她还真找不到几个对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边是为了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到新鲜美味的水饺,那么她就满足他吧!这也是她唯一能帮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厨房包水饺。她从面团开始揉起,接着将面团擀成薄厚适中的面皮。擀完皮后,她接着把肉切碎,然后剁高丽菜,将高丽菜的水沥干,之后再和碎肉搅和在一起加以调味,调完味后再用手用力反复搅拌直到入味,非常费劲。

  “呼!”弄完馅之后,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掉额头的汗。

  别看只是一粒小小的水饺,所花的功夫绝不比一块高级烤牛排少,而且更费体力。

  完成馅料和水饺皮以后,接下来就简单了,她只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绝活——五秒钟包一粒水饺即可。

  她包得够快,也包得够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饺,分包放入冷冻库,别以为三百粒很多,耿耀没几天就吃完了。

  他对水饺的喜爱,非常人可以理解,连她这个水饺店老板的女儿都要甘拜下风。

  摇摇头,关上冷冻库。江冬茉特别留下四十粒水饺,当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从她来耿公馆以后,如果没有特别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实说,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饺,剩下的菜都马马虎虎。

  幸亏耿耀不计较她手艺差,她煮什么他就吃什么,好养得很。有时她甚至怀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饺,他也不会抱怨。

  墙上的钟显示快接近午餐时间,江冬茉索性烧水下水饺,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钟后,水饺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来吃饭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转身就碰到一堵人墙。

  “小心!”

  “吓死我了!”

  江冬茉碰上的人墙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烦。

  “你走路总是喜欢心不在焉,当心跌倒。”他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他有错在先,还赖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么喜欢过万圣节的话,我也不会被你吓着。”她利落的回嘴,胆量和口才都进步不少。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耿耀不得不佩服她进步神速,一个月前她还动不动就昏倒,才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已经可以申请加入辩论社,该说他调教得当呢?抑或这是她原有的潜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错。”他投降。“我们可以吃饭了吧!我已经闻到水饺的香味,嗯……香啧喷。”

  “你只有在肚子饿时才会认错。”现实。“你先坐下来,我去拿筷子——”

  “拿一双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双怎么吃?

  “听我的话,只拿一双筷子,不准多拿。”他才刚道过歉,马上又暴露本性,应证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虽然搞不懂他的用意,还是按照他的话只拿来一双筷子交给耿耀。

  “娘子辛苦了,让相公喂你。”耿曜接过筷子,顺势伸手将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让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用筷子挟起一粒水饺送到她嘴边。

  “喂你啊,嘴巴打开。”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简直哭笑不得。

  “你别闹了。”她偏头躲避,他死追不放。

  “别害羞,快张嘴,啊——”

  “你不要闹。”

  “啊——”

  “我才不要。”

  “听话,啊——”

  “不要玩了!”

  第7章(2)

  “咳咳!”

  小两口正浓情密意,半路不期然杀出一个程咬金破坏他们的雅兴,耿耀不消说必定狠瞪,江冬茉则是满脸通红,恨不得地上立刻开了个洞让她钻进去。

  “抱歉,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无视于耿耀杀人似的目光,李思本依旧嘻皮笑脸,勇气十足。

  “你们聊,我不打扰了,再见。”江冬茉连忙溜下耿耀的大腿,以最快的速度打完招呼离开饭厅,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跟李思本打照面,简直丢脸死了。

  “你可真会挑时间。”江冬茉离开饭厅后,耿耀马上炮轰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么知道会刚好撞见你们正在吃鸳鸯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开,嗯——真甜蜜!”

  他说就算了,还兼做动作,气坏耿耀。

  “知道我们甜蜜,你还来当电灯泡!”耿耀免费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开。

  “切,你以为我是自己心甘情愿来的吗?”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联,大伙儿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饺后下一步是接吻,羡煞他们这些单身汉。

  “你们干嘛找我?”他倒情愿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们上不了外层空间,不会在他和江冬茉调情时突然出现。

  “练团。”李思本提醒他还有兄弟,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把他们全忘光光。

  “练什么团?”耿耀皱眉。“大雄还在住院,楚堂也还没回国,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搞出什么名堂。”

  “拜托!”李思本闻言叫道。“你的日子还停留在土拨鼠节,永远都是同一天吗?”(注:有一部美国喜剧电影名为:土拨鼠节“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为出言不逊触怒了土拨鼠神,每天醒来都是土拨鼠节,永远过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领悟才脱离这个惩罚。)

  “大雄出院了?”这么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经够倒霉了,你还希望他躺在医院多久?”

  “一辈子。”耿耀回答得简单利落,超级没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来了。”李思本叹气。“他叫我不要打扰你,问题是他下个月初又要出国,他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还久,我们的乐团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练团不是缺这个人,就是缺那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坚守岗位,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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