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雾庄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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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就是这样像立誓般的一问一答,真正的开始了庄颐和水仙更精采的婚姻生活,也开启了他们之间的情欲纠缠!

  ※  ※  ※

  黎昆果真如他的决心,于女儿水仙结婚满第三周的这天,前来探望女儿女婿了!

  这天他抵达雾庄的时间恰巧是中午时分,那时正是雾庄一整天中看起来较清朗、较不诡异的时刻,更巧合的是,那天没有一丁点雾气,连阳光都探出头来像要欢迎他似的,所以罗,黎昆对雾庄的第一印象是出奇的好。

  至于对雾庄的主人──他的女婿庄颐──的修为,还有待评估,而黎昆打算尽量利用在雾庄的时间多观察他,并替他打打分数,不过庄颐的修为还算次要,他这次来,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知道女儿的婚姻生活过得怎样?美不美满?幸不幸福?

  反正他也不讳言,在这小两口婚礼上所发生的那一幕插曲,让他悬心牵挂到今天,而在另两名女儿已有美好归宿的时候,他可不希望独独大女儿遇人不淑。

  严格说起来,他也不是不放心水仙的作为,从小到大,水仙就一直是三个姊妹之中最不劳他操心的一个,自幼缺少母亲的女孩,小小年纪就能扮演母亲的角色,带领着两个妹妹的脚步走上正轨,并获得两个妹妹最由衷的敬爱,这是连他这个身为父亲的人都自叹不如且深感羞愧的。她个性上的独立自主、满心满脑的责任感与正义感,都是一种不得不早熟的生活历练与产品。

  责任感和正义感都是优点,独立自主也是,但这些优点的过与不及都容易造成遗憾,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是因为独立自主惯了,水仙早就成为一个不轻易对家人吐露心事,凡事往心里藏的女孩子。她害怕家人替她担心,所以宁愿苦了自己。

  至于责任感和正义感,则是水仙在接受她信仰的宗教时学得最快最多的一部分,这两者是她生活的中心信条,也是她对护理工作甘之如饴的原因,它们(责任和正义)在她生活被普及的就像她吃饭前必须祷告一样。

  这也是身为父亲的黎昆最忧心的一点,他害怕的正是──水仙是以她的“正义感”与“责任感”选择了这桩婚姻,而不是以“爱”。

  不然,为什么水仙会舍一个四肢健全且相恋多年的弟弟,而去就一个可能认识不多且残废的哥哥。

  就算是瞎子,瞎摸也会摸上庄琛而不可能选中庄颐。再说,庄颐在婚礼上那股酷冷的事不关己的样子,除了叫人不敢恭维之外,任谁都会臆测为什么在这本应快乐喜悦的婚礼上,新郎却一点喜悦欢乐的表情都没有?

  反正黎昆的心中就是疑云重重!但话说回来,他也是个执迷不悟的父亲,他并不准备直棱棱的去说或问,他只打算以看和听来解开自己心中的困惑。

  于是打他踏进雾庄的那一刻开始,他便份外仔细的观察着女儿女婿“独处”与“相处”时的枝末细节,而令他意外的是,一切超乎想像的“好”,而且“好”的“不可思议”!

  由于庄颐在婚礼给他的第一印象是英俊却冷峻的,所以黎昆直觉就是他可能得有看大女婿脸色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第一次坐上一雾庄的餐桌时,他才发现第一印象实在不怎么可靠。

  哇哦!他的女婿是以笑脸迎接他的,虽然女婿的笑容略显含蓄,但那笑却使人如沐春风。

  庄颐并不多话,但他把餐桌边的气氛营造的很好,他们最先的话题是一段有关庄颐正在研究的什么“营养免疫学”,那令黎昆这个也曾当过医生的人,对现代医疗科学的进步大开了眼界。而在席间的交谈中,黎昆总会注意到庄颐的眼睛经常是追随着自己的女儿在转,当水仙偶尔起来帮他们倒杯酒或盛碗汤时,庄颐英俊的脸庞更是氤氲着一股连旁人都能感受到的柔情。

  至于他的女儿水仙,唉!只有一种说法能形容,她完全像个“被下了魔咒的公主”──一迳甜蜜的微笑,一副着魔的表情。想当然耳,她甜蜜的着魔对象是她的夫婿。

  由女婿女儿之间默默流动的情意,黎昆实在很难相信他们的婚姻并非双方的意愿。

  虽然心中的疑虑并没有办法因一顿愉快的饭局而消除,但这餐饭却整个改观了黎昆对庄颐的最初印象。接下来的两天,他除了看见女儿水仙像个道地的、容光焕发的恋爱中女人之外,他也看见了女婿庄颐个性中更优秀、更美好的几面。

  其中,庄颐的某些嗜好令他颇为激赏。

  那是黎昆到雾庄的第二天清晨,他误闯了庄颐的书房,并发现了几幅笔法游刃有余、苍劲有力的行书。其中更有一幅是他最喜爱、唐朝韩偓的诗句:“万里清江万里天,一村桑拓一村烟。渔翁醉着无人唤,过午醒来雪满船。”

  喜欢这首诗的理由是因为诗里有他曾经的心情(那种因妻子早亡而情绪低落,与酒瓶为伍的心情。),但他没料到自己会在女婿的书房和自己过往的心情“重逢”,更教人吃惊的是──这些自成风格的“字”全是出自庄颐的手笔。

  问过水仙之后,他连带知道小女儿玫瑰的“落霞栖”里,那幅关于落霞与孤虻亩粤彩亲U的墨宝。

  那一刻,是他对庄颐才华欣赏的开端。

  而那夜,他和他女儿水仙在雾气氤氲的雾庄化身为隐形听众,静默的聆听了一段庄颐吹奏的萨克斯风──那低沉哀怨的萨克斯风声,无端的触动了他老人家某些难忘的愁情憾事,而这种“意外”的共鸣,更“意外”的增加了黎昆对庄颐的好感,因为他相信能吹奏出感人乐章的人,一定是个最有感动能力的人,也一定是最“珍重”感情的人。

  其次是庄颐凡事的观察入微与博学多闻,也让黎昆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好印象。

  在雾庄做客的第三天,一向至为孝顺的水仙大概害怕他在雾庄的生活过分沉闷无聊,于是约集了他和庄颐,一同前往某处距雾庄最近的海滩散心。

  海滩上人烟稀少,却有至为美丽的白沙岸。

  按常理说──看海的人们往往只留神在意着潮起潮落时海天的壮阔景象,及当个戏水弄潮人的快乐,但庄颐却带引着他们父女领略了全然不同的海岸风貌。

  虽然轮椅在沙滩上的移动十分困难,庄颐却仍是带领着他们父女两徜徉在潮间带,观看平时难得真正目睹的潮间动物,例如一些能适应陆地生活却不能远离海边,因为其鳃腔需要时常充满水分的甲虫或蟹类。

  庄颐也带引着他们流连在沙滩外缘,告诉他们每一种他们所能看到的植物的特色与名称,例如那种长得有点像芹菜的“防葵”,还有叶片呈马鞍型、花朵硕大妍丽的“马鞍藤”,或者那种花筒呈左右对称而非辐射对称,看来像缺了一半花瓣、有些残破的“草海桐”。

  一趟海滩之行,俨然上了一堂很丰富的自然炉,而他女婿庄颐精辟的解说,让人错觉他应该是个海滨生态学家,而非一个什么营养免疫学的研究专家。

  但黎昆被大女婿感动最深的地方,并非大女婿对事物精辟的观察与见解,而是他看待事物的态度。就算那些甲贝虾蟹及凌花乱草在普通人眼中看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庄颐却用了“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来形容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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